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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vi Pillay
我们的结论明确而严峻:以色列针对加沙的巴勒斯坦人实施了种族灭绝。
【前言】2026年10月9日,纳薇·皮莱(Navi Pillay)被挪威诺贝尔委员会授予2026年诺贝尔和平奖,以表彰她在促进国际法、捍卫人权以及推动国际司法公正方面的终身贡献。

诺贝尔委员会特别强调了她在维护国际法治、促进国际刑事司法体系(如卢旺达刑庭、国际刑事法院)以及长期捍卫弱势群体权益方面的卓著努力。
纳薇·皮莱1941年生于南非,是著名国际法学家。早年作为反种族隔离律师为政治犯辩护;后历任卢旺达刑庭法官及庭长、国际刑事法院法官以及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
在获得诺贝尔和平奖前,她担任“联合国巴勒斯坦被占领土和以色列问题独立国际调查委员会”主席,主持并发布了针对加沙局势的调查报告,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与反响。
信息正义今日刊发的文章译自纳薇·皮莱去年9月16日为《纽约时报》撰写的文章。

原文发表于2025年9月16日《纽约时报》。文章链接:
https://www.nytimes.com/2025/09/16/opinion/un-palestinians-israel-gaza-genocide.html
我所领导的联合国委员会认定:以色列正在实施种族灭绝
今年诺贝尔和平奖得主旧文
本文为非营利调查新闻编辑室“Information Justice(信息正义)”编译作品。欢迎转载、分享、转发。
文:Navi Pillay译:南来雁 编:新约客
我深知“种族灭绝”一词的含义,绝不会轻率使用。
1
1995 年,南非总统纳尔逊·曼德拉(Nelson Mandela)邀请我担任卢旺达问题国际刑事法庭的法官。
在我主持审判的合议庭中,三名卢旺达人被判犯有种族灭绝罪。
因此,我深知“种族灭绝”一词的含义,绝不会轻率使用。
它指的是蓄意全部或部分消灭一个族群的行为。
这是对我们共同的人性的最严重践踏,也是对国际法的最严重违反。
以色列实施了种族灭绝。
2
今天,我所领导的联合国委员会发布了关于以色列在加沙地带行为的法律分析报告。
我们的结论明确而严峻:
以色列针对加沙的巴勒斯坦人实施了种族灭绝。
这一认定基于针对2023年10月7日(战争爆发之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情况的调查及大量证据。
该结论已得到多方证实,并依据1948年《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以色列亦为缔约国)的严格法律框架进行了评估。
3
我所在的机构——“巴勒斯坦被占领土(包括东耶路撒冷)和以色列问题独立国际调查委员会”——由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于2021年设立。
该委员会由获任命的专家负责领导,并由联合国秘书处的工作人员提供支持。
委员会向人权理事会和联合国大会报告其调查结果。
4
破坏规模触目惊心。
据加沙卫生官员统计,已有超过6.4万名巴勒斯坦人丧生,其中包括1.8万 多名儿童和近1万名妇女。
加沙的预期寿命在短短一年内从75岁骤降至仅40岁出头,这是有记录以来降幅最剧烈的情况之一。
医院、学校、教堂、清真寺乃至整个社区都已遭到摧毁。
我们的分析发现,饥饿已被用作战争武器,医疗系统也遭到了蓄意破坏。
孕产妇医疗保健受到严重削弱。
儿童遭受饥饿、枪击,并被埋在废墟之下。
据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统计,加沙每小时就有一名儿童死亡。
这些并非战争中的意外,而是旨在毁灭一个民族的蓄意行径。
5
认定种族灭绝不仅需要有相关行为,还需要有主观意图。
在这方面,证据同样确凿。
包括总统、总理和前国防部长在内的以色列高层领导人,都曾将巴勒斯坦人非人化。
10月7日袭击发生时担任国防部长的约阿夫·加兰特(Yoav Gallant)曾称“我们正在与‘人形野兽’作战”,

而总统伊萨克·赫尔佐格(Isaac Herzog)则宣称整个巴勒斯坦民族都应承担责任。
他们的言论伴随着相应的行动:无差别轰炸导致加沙变得不再适宜居住,阻挠人道主义援助,实施基于性别和性的暴力,以及我们认定旨在将民众活活饿死的围困行动。
所有这些共同构成了一种模式,彰显了实施种族灭绝的意图。
6
委员会还发现,巴勒斯坦人在“加沙人道主义基金会”(Gaza Humanitarian Foundation)运营的分发点寻找食物时遭到杀害;
该机构是一个由以色列和美国支持的实体,在很大程度上取代了原有的援助网络。
数百人(包括儿童)在试图获取援助时遭枪击。
7
有人认为,在以色列的战争仍在进行之际,使用“种族灭绝”这一术语过于严重。
但法律规定明确:防止种族灭绝的义务在严重风险显现的那一刻便已产生。
在这场战争中,这一门槛早已被跨越。
2024年1月,国际法院向所有国家发出警示,指出加沙存在发生种族灭绝的严重风险。
自那时起,相关证据不断增加,杀戮也在加剧。
袖手旁观并非中立,而是共谋。
8
这对国际社会意味着什么?
这意味着其承担的义务并非可有可无。
无论种族灭绝发生在何处,每个国家都有义务加以防止。
这一义务要求采取行动:停止转让用于种族灭绝行为的武器和军事支持,确保人道主义援助畅通无阻,制止大规模流离失所和破坏活动,并利用一切可用的外交和法律手段制止杀戮。
袖手旁观并非中立,而是共谋。
9
我写下这些话并非出于与以色列为敌的立场。
我理解那些在哈马斯10月7日发动的可怕袭击中失去亲人的以色列人的痛苦——那次袭击造成约1200人丧生;
我也理解仍被扣押的约50名人质(据信其中约20人尚存活)的家属所承受的煎熬。
我们的委员会记录了哈马斯的罪行。
然而,无论罪行多么严重,都不能成为实施种族灭绝的理由。
以暴行回应暴行,等于背弃了国际法旨在捍卫的价值观。
10
历史将评判世界的应对之举。
在卢旺达,国际社会既未能防止种族灭绝的发生,也未能在种族灭绝开始后进行干预以制止杀戮。
如今,国际社会再次未能采取行动——这一次是在加沙。
相关事实每日见诸报道,警告不容置疑,法律规定明确。
而事关一个民族的存亡,其利害关系之重大,无以复加。
11
防止种族灭绝的义务不仅属于各国,也属于整个国际体系。
联合国安理会绝不能成为良知的埋葬地。
区域组织、各国议会、公民社会以及普通民众,都可以在敦促政府采取行动方面发挥作用。
《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诞生于大屠杀的废墟之上,承载着“永不再犯”的庄严誓言。
如果这一誓言只适用于某些人而不适用于其他人,那它便毫无意义。
12
我呼吁各国政府、各位领导人及每一位公民扪心自问:
当我们的子孙后代问起,在加沙被夷为平地的过程中我们做了什么时,我们将如何作答?
每一次种族灭绝行径,都是对维系我们所有人的人性的考验。
13
防止种族灭绝并非各国可自行裁量之事,而是一项不容拖延的法律与道义义务。
法律要求采取行动,
我们共同的人性亦对此提出要求。
*为便于手机阅读,编辑进行了较多的分段处理。小标题为编者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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